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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意见》,确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同时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统筹分担机制,明确省、市、县三级政府责任,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山东老年人口占比高,养老保障资金需求量大。而企业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是从较低水平起步的,呈现出由低到高、渐续发展的特点和趋势。此次我省出台意见,既表明了我省坚决贯彻中央决策的鲜明态度,也有利于积极主动适应国家改革方向,更好维护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安全。
首先,这一举措有利于在更大范围内统一基金管理和使用。养老保险遵循大数法则,统筹层次越高、覆盖范围越广,制度运行就越安全、越稳定。实行市级统筹阶段,基金在市级范围内统筹使用。由于我省各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市际之间基金负担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市基金支出压力加大,仅靠市级统筹难以解决。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基金统筹使用的范围将由市级提升到省级,从而在全省范围内合理均衡各市负担,进一步增强制度抵御风险能力,更好确保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将基金管理权限上收省级,也将提高全省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基金安全完整。
其次,有利于在更长时间跨度上促进基金收支平衡。养老保险制度运行周期长、基金使用量大,是一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社会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企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发挥了经济社会“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但也要看到,随着人口老龄化,抚养比逐步降低,需要保持养老保险制度的长期稳定运行。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将从体制机制入手,推动流程再造和制度创新,通过扩大参保覆盖面、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方式,促进基金长期收支平衡,提高制度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有利于在更高水平上实现精准管理和便捷服务。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偏低,容易造成各地政策多样,影响跨地区业务效率。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将以基金的统一管理使用,带动实现全省政策、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全面统一,促进广大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公平共享。实行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后,全省将建立统一的监控体系,对运行异常和违规行为精准识别定位,提高集约化、精准化管理水平。同时,通过省级集中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资源整合,将有效促进“网上办”“掌上办”“联网办”等功能拓展升级,不断增加便捷化服务供给,更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张春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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