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所有街道、社区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到2022年,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基本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城市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90%以上,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率达到60%以上,城乡养老设施具备医养服务能力的比例达到100%。
《方案》指出,要按照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养老用地标准和“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要求,由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整合运营辖区所有社区养老服务站,或根据辐射范围托管运营周边10个左右社区养老服务站,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输送服务到农村互助养老点、上门服务进家庭。其中,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原则上要与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一体建设,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800平方米,应设置托养护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文体活动等功能区域。
支持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一体或邻近规划设置,推进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相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开办诊所、护理院等医疗卫生服务设施,逐步提高护理型养老床位比例。到2022年,培训2000名养老护理主管、20000名养老护理员,每年培养引进100名养老管理院长;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每个区县至少要建设5个社区医养结合型机构。
《方案》提出,各区县要加大支持力度,将乡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将福彩公益金区县留存部分8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基本公共养老服务,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保障格局。(记者黎军)